简体中文   |    English  |  

微信公众号

首页 > 资源单位 > 管理办法

研学旅行专业委员会 · 资源单位入网须知

北京市旅行社协会研学旅行专业委员会
研学资源分享单位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11部门印发的《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精神,推动研学旅行行业健康快速发展。共享研学资源,提升研学旅行的品质与效果。在北京市旅游行业协会及北京市旅行社协会研学旅行专业委员会的指导下,现出台《北京市旅行社协会研学旅行专业委员会研学资源单位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会名称为“北京市旅行社协会研学旅行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研学旅行专业委员会),是在北京市旅游行业协会领导下的,依法组建的、以维护会员合法权益、促进北京旅游业繁荣为宗旨的组织。

第二条:本会性质:接受北京市旅行社协会管理,由北京当地旅行社依法自愿组成的组织。目的是维护行业秩序、有序竞争、引导北京研学旅行市场有序发展,促进旅游行业发展。

第三条:本会宗旨是“自治、自律、自强”。即团结北京当地旅行社,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北京市研学旅行社的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会员服务。研学旅行专业委员会以诚信为本,服务为基,努力维护和谐、稳健、健康的研学旅行市场环境。

第四条:本会职责是:促进北京研学旅行同行业的快速发展,壮大北京研学旅行社实力,提高服务质量, 研发新产品,探索新模式,构建新平台,开创新品牌、引导企业合规合法经营。

第二章 任务与目标

第五条:本会招募研学资源分享单位的任务和目标是

(一)政策宣传:向研学资源单位宣传研学旅行相关政策法规,监督研学资源单位守法经营。

(二)信息服务:通过各种渠道,广泛收集信息,为研学旅行专业委员会会员提供及时有效的信息服务。

(三)资源对接:对各优势资源进行对接,在研学旅行专业委员会层面进行资源利用,建立良好的、互补性的整合机制,实行合作开发和产品研发的新模式,为长久的合作运营创造基础性条件。

(四)搭建平台:以产品为纽带,以项目为中心,构建会员统一宣传平台,以集体力量统一宣传。

(五)品牌建设:创新、研发有竞争优势的新产品,组建研学旅行专业委员会研发队伍,占领北京研学旅行的至高点,扩大北京研学旅行知名度,提升北京研学旅行品牌。

(六)人才培训:根据需要邀请业内有经验的专家进行理论知识培训,提高研学资源单位员工职业道德、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三章 研学旅行专业委员会研学资源分享单位

第六条:从事研学旅行行业的单位提出申请,填写研学资源单位申请表,经北京市旅行社协会研学旅行专业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成为研学资源分享单位。

第七条:申请加入的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和事业单位,研学旅行委员会不接纳个人申报

2、 在研学旅行市场上具有一定知名度,研学旅行接待不低于2000人/年

3、 业内口碑良好,文旅局或市场监管局连续3年无不良记录和重大投诉的企业或事业单位

第八条:研学资源分享单位享受下列权利和义务

1、以研学资源单位身份参加研学旅行专业委员会组织的各类活动;

2、优先享有向研学旅行专业委员会会员单位推介研学资源的权利;

3、有权获得本会的各种信息资料,并享有本会的信息;

第九条:本会会员应履行以下义务:

1、遵守研学旅行专业委员会研学资源分享单位管理办法,执行研学旅行专业委员会决议;

2、维护研学旅行专业委员会合法权益,支持研学旅行专业委员会活动,承担研学旅行专业委员会安排的工作;

3、接受研学旅行专业委员会对企业经营业务的会计统计,按要求提供相关信息和资料;

4、严格遵守对本会相关信息履行保密义务,严禁做有损本会会员利益和本会声誉的事;

第十条:研学资源分享单位退会应至少提前一个月递交书面申请,研学资源分享单位无理由不按时参加或不参加本会活动,超过三次的,视为自动退会。(特殊情况必须提前做出书面说明)

第十一条:研学资源分享单位若做出违反研学旅行专业委员会研学资源分享单位管理办法,损害研学专业委员会利益的事情,经研学旅行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会讨论决定,进行处罚。

第四章 管理办法的修改及程序

第十二条: 本管理办法的修改由研学旅行专业委员会主任会成员表决通过后,由常设机构组织实施,经会员审议通过。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归属北京市旅行社协会研学旅行专业委员会。

研学旅行专业委员会研学资源分享单位申报须知

一 、 申报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和事业单位,研学旅行委员会不接纳个人申报

2、 在研学旅行市场上具有一定知名度,研学旅行接待不低于2000人/年

3、 业内口碑良好,文旅局或市场监管局连续3年无不良记录和重大投诉的企业或事业单位

二、需要填报提交资料

1、北京市旅行社协会研学旅行专业委员会研学资源分享单位登记表(附件:1)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5、开户账号等信息

6、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加盖公章、骑缝章电子版发至研学旅行专业委员会邮箱:bjslxsxh@qq.com原件快递到筹备组留存。

三、申报流程

1、单位填报资料后(由北京市旅行社协会研学旅行专业委员会筹备组审核)

2、单位资格提交(由研学旅行专业委员会筹备组审核并通过)